飯店起名原則 |
發(fā)布日期:
2013-01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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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無論飯店起什么店名(應符合《企業(yè)名稱登記管理規(guī)定》)都應以漢字表示。應以易讀、易記,念上去發(fā)音朗朗上口為宜,使顧客一聽到店名便能聽得清楚明白不發(fā)生歧義為準。 飯店起名時字數不易過多,否則顧客在讀出和記憶方面都會產生疑難,效果必然不好。 2、起店名用字筆畫不易過多,或讀音生僻。這樣會給一般的顧客增添不必要的麻煩,用詞應簡潔并使用正規(guī)的簡化字。 3、飯店起名切忌太俗氣。有些名字不但聽起來叫人不那么舒服,而且也缺乏文化修養(yǎng),甚至有些店名會讓顧客產生誤解。如:"實心餃子店"、"威虎山土匪雞店"等,對于那些不能產生良好效果的店名,應盡量不予起用。 4、給飯店起名一定要名實相符,不要把本來規(guī)模不大檔次一般的餐館,起名為XX飯店、XX大廈?傁肱c名牌餐館混淆,采用移花接木以及音同字不同的手法起店名,如:"譚佳菜"與"譚家菜",要防止發(fā)生侵權嫌疑。 5、給飯店起名切記注意有關法律禁忌的規(guī)定。起政治意識影響不好的店名會使顧客產生誤解,如"東洋飯店"、"民國火鍋城"、"大日本餐廳"這些店名會對社會造成不良的影響,都應禁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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